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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踫過這樣的詐騙手法,我在做仲介時幫親戚賣一間房子,買方是兩個女人號稱婆媳,沒付斡旋就想直接簽約,我堅持做履約而且一定要用我們公司配合的代書,但買方不願意他說履約要付手續費麻煩,我說沒關係手續費我可以請賣方付,代書她說親戚在做代書所以堅持要用親戚,我說不可能,一直說各種理由,我最後叫賣方不要賣,結果買方一直打電話來駡我三字經,我真的覺得那兩人就是想用這種手法過戶別人的房子。
把真的覺得去掉
好險你有警覺性🎉
可以用他說的雙代書嗎?
你的警覺心很敏銳,救了自己。這個買賣房屋經驗要分享出去。
代書她說親戚在做代書所以堅持要用親戚 誰的代書?到這邊看不懂
詐騙就是死罪,那些行為根本要人命。
台灣法官:你那麼多錢 被騙一兩千萬還好啦 詐欺犯人權更重要!!
台灣最美的風景……😂😂😂😂😂
對阿 很多人就這麼一筆資產而已
死罪不執行的話還有意義嗎😂
司法以死,詐騙,賣毒,殺人,都沒事😢社會不亂才怪
應該修法,代書詐欺需加判重刑。
重刑沒用必須要夷九族
他是假代書,另外當然還有假的檢察官,假的銀行,假的法院等等
政府帶頭詐騙你要政府修法 很難喔
@@正正正-t6z現在立法院充斥著強共弱台、一心為自己擴權而修法的藍白立委,要它們放棄任務,專注修單純與人民相關的法律確實有很大的困難度!
@@WishPeace4ever老哥都執政多久了 還在怪在野喔
詐騙真的會逼死人,真的改判死刑...
不可能阿.....畢竟靠山是
柯X哲
綠友友,,,, 麻吉,,,,,
二萬人詐騙給你殺。。加油
@@胡刃中華民國 確實是在野黨黨主席的責任 。 監督執政者不當
為什麼追不回?台灣的法律沒有保護人民
可以追回啦 之前三重那個被騙的就有拿回來
詐騙真的判太輕,政府不加重處罰,台灣就是天堂
政府就是最大詐騙集團 司法 也替詐騙服務 民進黨貪汙腐敗 世界一流
阿政府本身就是莊家,你覺得勒?上次抽獎事件還不懂嗎
@@Grace-op6df所以就多殺幾個政府官員 看到就殺 反正也不會死刑。自己這輩子也無法翻身只好殺人了😂
每年花幾億養了一推廢物在修法!修了幾十年也修不出一個毛出來!
他們只會修2種法:1.修對自己有用的利益法2.修釣魚竿法
全世界看到台灣 貪污黨執政後 台灣不再是寶島 淪落成詐騙天堂 行人地獄
因為牠們高官也有參一咖
這倒底要修啥法... 對方未交款 你就交房 ?? 對方拿到房子去借款 有啥問題? 全合法阿 只有買家對你的借貸關係 還沒結束 賣方自己要先交屋的 這修法要修啥 ???
代書可以過戶業主的房產到自己名下?!不就是五億小朋友謀財害命案的粗糙版嗎?!
不是過到自己名下,是完稅款及尾款都還沒付就直接過到買方名下,然後買方立刻將房屋拿去抵押借錢
@@蟲蟲-y7o套招的,感謝告知。
雖然只當了兩年地政士 但我看不懂這算甚麼詐騙 就是你沒拿到錢就交貨而已啊 毫無技術含量
天下沒有幾個人敢做壞事。做了財物不是自己的也會充公不見。因果循環,不得不信。歷史教科書都有人物背景,貪官污吏最後都是不好的下場。
最後要辦理過戶時,改成屋主必須親臨或可由直系血親代理,與代書一同前往雖然麻煩,但為了安全買賣房屋,即便人在國外回辦理野值得
仲介業者及代書涉案詐騙就刑事案件。代書涉案刑事成立就吊銷證照。
房子被騙的都是很難賣的人,我身邊的人咱那麼好賣
台中五億遺產的那個高中生命案件最經典了!應該可以拍成電影了!👍
誰敢得罪綠共黨
台灣不是有引以為傲的選舉權和民主自由嗎? 民主怎麼變成了黨主?真悲哀,選來選去都是為了票房收入,且主演的越來越爛導致冤案不斷,天下烏鴉一般黑,政客就是喜歡自導自演。
為何那麼多年,詐騙還是猖獗.因為罪刑太輕,獲利驚人.關了沒多久,假釋出來繼續騙.根本輕鬆發大財
詐騙這麼多是因為傻瓜太多,騙子都快不夠用了!
民進黨八年來擁有絕對的實力,但卻毫無作為。這就是真相。
黑道治國啦,怎麼可能加重😂😂😂。
詐騙CP值高啊
不可能會有這種事啦 民進黨總統會幫我們找回公道的 要是能讓民進黨發動戒嚴獨裁就好了
沒判死刑,詐騙永不停,受害永遠是老百姓
應該要立即判死刑 而且無條件執行
你要先把人權團體滅了 才有可能
死刑還不是一樣殺人
看這麼處刑:首先鞭刑接著傷口灑鹽放個幾天最後送焚化爐
買房子要用履約保證
他們應該也不懂,而且感覺很急著要用錢,急著賣。他們也貪心,買方要用比較高的價格買他的房屋,他們也不覺得不正常
詐騙無恥應判重罪!!
要避免這個詐騙,有一個非常有用的方法,房貸就算繳完也不要銷戶,這樣有任何過戶行為銀行都會通知你
網路詐騙已經將重點放在房地產上!
很實用 ~很久以前 看過 大馬路上一個 很可憐的阿伯(約莫10幾年前,不超過18年前的事情)台北市 整棟透天房子被莫名其妙騙走講白 阿伯只是為了換網路上2000元還是3000元的 台幣禮卷面額只交 身分證 資料(不確定是影本還是正本)換個禮卷 而已短短 幾個月某天就被通知 房子已經被過戶他事後 跑了警察局法院 所有想的到的政府單位全部 束手無策我真的覺得哪位阿伯 好可憐 .....
看過一個法官轉律師的播主說,法院應為民眾主持正義,明知道這是詐騙集團,應該有道德勇氣判這種過戶或負債無效,保護人民的財產。
😢
詐騙手法從假代書真過戶到五億高中生,假結婚滅口過戶,說明了房產買賣交易的破口已經需要政府單位做一個金融防密機制,身份証件、印鑑、權狀不離身、眼、拒絕代書代辦,一些假中獎、假資訊騙個資都要消滅。法院不可隨便無罪推定,因為這些案件當事人都是有計謀犯案,只能說從重量刑才可以直搗賊窩!
是台灣人很可憐。。。哈。民主
台灣不是有引以為傲的民主自由司法獨立公正嗎?這麽明顯的詐騙,法院竟然束手無策?連人民的生合和財產都保護不了就民民主自由?
房仲聯合代書詐騙屋主
那個調節過戶的司法體系的漏洞從10年前到現在從沒改過呢, 沒有身分證明是本人或是代理權委託的狀況,就能承認存在帳務也是挺謎的覺得這邊是必須要 要嘛本人證明文件以及持有房產證明吻合,或是債務是由法院證實(這邊是避免有人欠債惡意不還)才得以執行就好
就是刑責太輕,利益>風險,可以詐騙。
最主要,對於詐欺犯太寬容,要加重刑罰,最輕10年起跳,我就不相信有詐騙願意用10年換短暫的利益。
然後脫產或者名下沒有財產,就可以無事一身輕了,出來還可以享受,台灣法律就是對詐騙太寬容
50年吧!關到死😊
一個不動產上千萬 10年也值得😂😂😂
最輕10年起跳,太輕了最少15年,加個鞭刑500鞭.
問問立委
說的沒錯呀~防堵只是治標不治本,詐騙不嚴懲有屁用?就跟零元購一樣。不免讓百姓懷疑這些法律制定者跟法官們是不是都跟詐騙都是同一個籃子內的。
連他們的代書也一起騙,經過國家考試的代書,也一起跟著騙
這不是詐騙,這是明搶,是政府司法給黑社會靠山
沒錯政府肯定拿不少
司法黃牛 蟑螂法拍屋⋯⋯
政府在哪??都沒有作為😢😢
小英集團8+9橫行,黑道當民進黨各地黨部主委,還入主中常委
政治獻金即黑金,當然要為黑社會罪犯當靠山,不然政客為甚麽拼個你死我活都要掌權。
詐騙的判刑真是非常輕❤猖獗無誤❤法律觀感不佳❤請檢討❤感謝🙏
騙過法院的情況下被過戶,還有騙過調解委員會的那種情形。政府不用賠嗎?什麼年代了還用最古老的驗證方式?
我從事會計審計相關,政府確實是最浪費紙的東西
這是真實案例,而且已經法拍無法恢復原狀。證明非常多公務員就是個酒囊飯袋
我覺得這根本就是政府的錯,我覺得是政府在幫助詐騙,怎麼可以屋主不到就把房子拍賣了?
真的!我有一個朋友就被騙,然後那代書還拉上一個律師朋友,結果我去查發現那個律師在台北市一小有名氣的融資公司工作,而且那間公司有連鎖還有一些社會新聞糾紛的問題!
詐騙就該死刑
亂世用重典!
身為法院不會查證 ,這樣不就成為詐騙的幫兇!
因為查證的人力、業務成本太大,光是現在推出的土地房子異動通知簡訊,這個可不是免費,是要給電信公司費用的,沒額外的預算,法院很難做到。
錢匯到之後再給地契啊!
後面塞錢,哈哈妳知道的,臺灣只要膩有錢,都能活著走出來,繼續做 嗯
代書知法犯法!該重判配合高利代
不要說個人買賣房屋,連銀行都被代書搞過,曾經有建商跟銀行借土建融,房子蓋完土地要過戶還給建商,結果代書辦過戶的時候跑去設定抵押權給地下錢莊,預售屋主拿到有抵押權設定的房子,整個起笑,後來建商銀行代書3方都被告,從此之後銀行只敢用內部有認證的代書
更可怕的是,若詐騙集團還勾結政客,有了一個守門人保護,受害者更是求助無門
應該要強制詐騙所得不成立,過戶無效才是,政府就是沒作為才會這樣
鬼島法官/棍不會幫被害人告偽造文書,或使公務員登錄不實罪,你還得遇到沒分到錢或有良知的律師.....
+1
無能的司法
是無能的立法者
@@ericx4347 的確是!全面執政八年現在邁入第九年好不容易有機會再推給在野黨
無能的司法。
@@ericx4347對啊過去八年只會為黨貪,現在還在亂
不是無能 是共犯
詐騙技術和手法越來越進步!! 為什麼 ? 來錢快,刑責低,政府又配合,哪邊找這樣的國家
新加坡
緬甸
低風險高報酬
律師和法官都加入詐騙,你可以怎麼搞?
總而言之就是法律無用,重大刑事案件及金額龐大的詐騙一律死刑,你看看會不會明顯改善
詐騙真的太猖獗沒判死刑根本無法壓制
當年綁架案猖獗,就是立法綁架不論首從一律死刑,才讓綁架案消失好長一段時間!
詐騙手法越來越多 然後不判死刑 呵呵
要法條說能判死刑
詐騙集團大佬是大金主,沒人敢動😊。
房子被騙一次,老百姓大概這輩子就毀了...
遇到狠的,把房子再去搞 高利貸,讓你拿回房子 死更慘😂。
@@李瑞祥-d9o 被雙重詐騙不會更慘,因為已經自殺
所以老百姓腦袋要是不夠聰明 可能還是租房安全點
@@李瑞祥-d9o 遇到這種直接一起下地獄就好 反正都活不成了 也別讓對方活了
下地獄?地獄在人間@@林元豊-z2e
薔薔爸太厲害了👍
官商勾結
朋友說在台詐騙就是超高暴利刑責極低,騙個幾單把錢藏好,關幾年出來也不愁吃穿。
為何不廢除仲介制度,買房一手交錢,一手交房,就像買菜一樣,就不會被騙。這麼簡單。
真的不需要仲介
再同意不過,仲介只是比你多去上三天課,什麼都不懂的ㄧ堆,我才不要把房子交給這種人去過戶
你要找有牌的仲介公司,那種雜牌的仲介或是很多人不想付仲介費,就會遇到這種詐騙的....詐騙都是挑自售屋、無欠貸款銀行抵押的賣方。
五億高中生命案到底什麼時候司法才正視? 台灣怎麼變成這樣
也可以修法 房子買賣過戶或抵押後 1年内禁再次貸款抵押(包含融資貸款 當鋪等等) 1年内禁買賣轉讓 可以減低騙房風險
果然是國營事業,法院完全不當一回事,一個銀行員摸走幾萬元可能還罰得比較重
銀行是企業,詐騙是個人,台灣政府跟法律不重視個人只重視大企業
只能說 房屋交易過程其實是有漏洞的,應該修法的
你厲害,你來修法。你懂現行sop嗎?懂法學理嗎?
@@Joanchen96 你這邏輯,整個傻眼在其位者謀其政, 假設你家前面的公路有一堆坑洞導致很多人摔車, 請問是負責修路的人去修, 還是你說要修的時候別人回你 , 你厲害你去修路阿, 你懂修路嗎? 有漏洞本來就可以提出來, 沒有漏洞就不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轉走,不懂你這樣回是什麼心態?
@ 我才傻眼,你這邏輯還說別人,法律拿來比馬路坑洞。只說一句有漏洞,跟只剩嗓門沒大腦的主管有什麼不同,完全沒有解決問題的能力。當你有能力提出有效實質性的建言,解決這些問題,才有資格批評別人做的規範。
@@Joanchen96 好喔,你說的對, 以後你遇到明顯有問題的事情,請先成為這方面的專家,不然就閉嘴, 我也懶的說什麼了
@@Joanchen96 你厲害,你最懂了,好棒棒!那你拍影片來告訴大家怎麼防範詐騙,人家沒說錯啊,你在著急什麼?
108年就有代書將客戶的房子登記信託在自己名下,還把客戶的房子( 等於已經是自己的房子), 設定 抵押貸款。法院有判決。109年又 同樣的方法 騙了一位。
詐騙島豈是虛名
這些房仲放款金主以及詐騙代書,這些人ㄧ定都會受報應的,欠人家這債這輩子你沒還的,你的家人父母小孩都要幫你還的,錢怎麼來就會怎麼離開的,這些靠騙來的不義財,都守不住地的啦
他們如果相信就不會犯法了。
詐騙者可惡,但更人渣的是躲在後面的法務部跟立法院,尤其法務部總是以不符比例原則為藉口反對將詐騙刑責加重
你要加重刑罰,但是人根本沒有抓到,真正的詐欺犯都在海外。抓到的都是受害者,你以為車手是真正的詐騙犯嗎?他們只是去找工作,結果被公司騙了,你們都搞不清楚狀況。
真的要把這種惡劣代書好好懲戒,讓他們再監獄裡面償還犯罪所得跟損失的賠償,讓他們勞動償還。
真的支持詐騙重刑,這些人害受害者,一生都在悔恨跟痛苦
錢沒進來,怎麼可能過戶給他,如果是我 我一定會要求錢先進來在辦理過戶,如果對方沒辦法接受 那頂多不賣而已,我是地政人員 這種騙術只能騙那些不懂的人而已。
@@王冠雄-m8e 不用過戶,交了定金,代書會要求賣方拿房契 印鑑證明給他,等最後尾款給了再過户,這時拿房契 印鑑證明去跟認識的高利貸借錢,多少他說的算,最後說不買了賠你違約金,然後高利貸就能玩你全部財產了。
台灣亂世需重典...
公證人律師,跟詐騙還是同夥....你怎麼防???
台灣地政、戶政,可以不要一直賣資料給民間代書嗎?
🤤🤤🤤🤤🤤🤤🤤🤤🤤🤤🤤🤤
原來詐騙和法院是一伙的
不是 是詐騙連法院也騙了 該做的是立法要把詐騙罰重一點才是 最重應該死刑
真的讓人感覺有插乾股…..酒駕和詐騙明明是全民最討厭的偏偏就是政府無作為⋯⋯
@@阿祥-w8n打著“人權”招牌不敢判死刑也不敢執行、也不效法新加坡的鞭刑!放任詐騙為所欲為🤬🤬🤬這就是我們的無能政府🤬🤬🤬打詐單位居然還敢要幾十億的預算,不知道哪來的臉😒😒🙄🙄
因為政府有收入啊…
代書可以這樣為所欲為???
只能說盡量提高警覺要賣房子的話或者要貸款(稍微跟家裡的人商量一下,大家可以互相注意提醒一些危險因素,避免被詐騙),還有就是自己去找~房屋仲介公司~不要拿信箱裡面的廣告單~委托他們去買賣房子或者是房屋貸款~這是最好的安全保障⋯
無能的司法,辦公事設一堆詐騙越來越多
詐騙直接嚴判 不就杜絕 問題還是在政府啊
空口套白狼,還讓受害者求償無門~根本是司法腐敗
房屋所有人名下沒有買賣價款匯入顯然買賣並不成立,法官請明察1.要立法房屋過戶後3個月內不得抵押貸款2.房屋買賣方都必須親自到地政事務所核對身份,並與銀行確認買賣款項確實匯入房屋所有人名下帳戶,方可交付證件
買押連件,這句有點怪,意思錢先匯給賣方?才交產權給買方?
厲害了我的國家詐騙行之有年 政腐管了嗎?還是說其實是自家產業 要開後門呢?
政府這樣就法拍 沒有責任? 詐騙刑責不加重 難怪是高投報行業
政府要不要查一下,當舖,代書等業者,有沒有跟詐騙集團掛鉤的?尤其搞民間借貸的業者,是不是白手套?用來製造斷點的?
當然有!
政府經營的
演戲作全套 🔥
打詐辦公室還有臉要73億預算, 被卡在立院剛好而已
兩個在國會擋住打詐中心預算的白藍叫兩黨,本身就是台灣最大詐騙集團!只有低能兒無腦憨草莮,才會相信土城卡提諾現在剃光頭的那個哭屁教主捐200給他買豪宅!真的有夠低能的!🦠🧠🌱💩👎👎👎
臺灣真的詐騙超誇張,認識的代書最近在幫忙一位客戶處理,被股票金融詐騙300萬,然後還跟地下錢莊借錢來處理(可能急於要錢?但實在不懂為何跟地下錢莊借錢?),本來要30萬利息幫忙談到10幾萬(代書也是厲害了)。
直接報警 抓地下錢莊阿 !
@@小黑鮪魚 只要不超過利息上限,地下錢莊沒事的
不止司法 連立法的也無能
立法?你搞錯了吧。你立法好了,大法官說違憲,你難道去找大法官討解釋?
@@漁兒魚餌詐騙有違憲喔 亂帶風向 然怪小草討人厭
藍白無能立委癱瘓國會
@@漁兒魚餌大法官只有對死刑解釋,這不一樣但是大法官的作法藐視死者的人權能不能下架這些大法官,還是要靠立法院來對付了。
立法委員不應該用民選的,而是應該由法學與犯罪學專家來制定。有些立委甚至有黑道背景,能期待什麼嗎?
良心用心的好新聞,還細心作動畫,不是只有採訪👍👍👍
政府不可能 嚴刑峻法 因為 這樣才有油水拿 又不用還給百姓
這個仲介是什麼仲介~所以買賣房子真的寧可多花一點服務費來保障
地政士所有政府機關最爛的 要領個錢都會被問一大隊 半個房屋過戶就那麼簡單嗎
對阿,就是那麼簡單
堆 辦⋯ 發問者是外國人嗎
登門找你的,都是有問題了⋯⋯每位都需🈶️危機意識
@@曾盈綾 有大型房仲 配合代書一起搞的,不一定是找上門的,最好認識信的過的代書,不然只能祈禱別遇到狠人。
@ 要治療這個很簡單,仿效日本'重罰治國、加重刑責即🉑️、人生最重要的不是錢'是自由(別下牢獄)與健康
0:16 是不是薔薔爸
對
我本來沒認真看,結果誒?
他爸真的很正氣~
賣方一定要堅持用自己認識的代書,不然付定金,房契 印鑑證明 都再對方代書手上,怎麼死都不知道😂。
可是像5x高中生那一個他爸爸也是找認識的啊,也是被弄
@BB-fe8gb 找認識的,被坑怪不得別人,只能認了。
台灣要有鞭刑的罰則才能有效地赫阻這些吃人不吐骨頭的惡人,因為打在他身時才會讓他感受詐騙他人的惡劣行為傷人多痛
乾脆由政府單位由地政機關一手交錢一邊過戶
買押連件,為何放任仲介特約地政士拿本票給買方簽??
政府就是雙面刀鬼有問題啊⋯⋯
取消代辦、由本人親自參與才能異動
法院可以全身而退阿,好神奇😂😂,一點責任都沒有,無調查清楚就宣判,感覺很怪,判錯應該是法院相關人士擔起責任,這樣往後他們會更加謹慎審理,也能為百姓做最後把關,不是為官者都無需承擔相當責任,這樣難抑制一條龍的恐怖不法產鏈產生
律師 警察 法官 檢察官 各級司法人員 在法院訴訟最前線看清台灣的法律漏洞和各式無罪的詐欺案件所以也開始下海詐欺人民錢財了
目前在(綠圾)詐騙政腐下,全部已淪陷!菲律賓化、墨西哥/巴西化、共產黨化 !越來越嚴重,甚至接近亡國感!⋯⋯⋯⋯⋯⋯⋯⋯⋯⋯⋯⋯⋯⋯⋯⋯冥進黨政腐,已把詐騙集團 (國營化)!牠們自己本身就是詐騙首腦(莊頑)!🛑 有很多不法蟑螂,包括⋯⋯⋯ * 法院內不肖蟑螂 (髒螂) (Exe: 書記/事務官) 收賄法官,也是大有人在! * 房屋仲介(蟑螂) * 不肖代書(蟑螂) * 不肖銀行員(蟑螂) * 不肖公務員(蟑螂 * 國營事業的(蟑螂) * 電信業者(蟑螂) * 不肖民代(蟑螂) * 不肖員警 (蟑螂) * 還有其它不肖代辦業者!⋯⋯⋯⋯⋯⋯⋯⋯⋯⋯⋯⋯⋯⋯⋯⋯🔥內神通外鬼、黑白勾結詐騙集團! 洩漏個資、誆騙一般人民百姓!人民只能提高警覺、自救!!!
十幾年前我嬸嬸他們的土地就是被這種手法騙走,錢沒拿到,又欠一屁股債,最後土地被拍賣,又是被仲介的買走,有這麼剛好?當時我還小,聽我家人說當時覺得覺得不可思議,原來就是這樣發生的
後來他們怎麼做~
@nora9812freelove 有告上法院,後來也是敗訴
@@昇-u7l 辛苦耶
記得要在證件影本加上浮水印寫僅供....使用
放心 政府不會解決這件事情的 自求多福囉
在詐騙橫行的台灣不動產交易還是交給合法知名仲介付傭金保障交易合法比甚麼都重要
該提高犯罪成本 很多犯罪刑責都太低 賭一把很划算的想法讓人忍不住的黑化
1.若想避免這類風險,最佳解方就是善用「履約保證」+「雙地政士」! 影片中有說:會發生此案件多數是「自售」!2.「戶籍所在地」ㄧ律設定為屋主「現居地」,以防止詐騙集團以假債權將「出租房」法拍!
丫不是丫。最大的問題是,受害者被詐騙。房子並不是經過本人同意被法拍掉的。既然案件成立,那被過戶的房子不就要還受害人。
第三者保護條款 請自認倒楣 !
可怕,感謝曝光詐騙
華視讚讚讚
現在甚麼都能詐騙股票房子車子貸款任何東西都能詐騙所以台灣法律做了甚麼?執政黨做了甚麼?!
重點:身分證不管正本或影本需妥善保管,有需要用就帶著,不需要用就藏好
詐騙之島😆
嚴法才能真自由
仲介/代書竟然亂搞!😢應該公布仲介的名字。
他改名字就好,應該還要公布照片+身分證字號
愈來愈是質疑政府對詐騙的冷淡?最大的可能是“不法份子摻雜在政府的有關單位”當上下交爭利時,即是國之將亡之兆。唯有全體人民安全幸福,這個國家才會有祥和瑞氣。
這簡單阿,房子進入買賣程序的瞬間就要去區公所登記,登記中的房子會先被鎖定住,鎖定住的房子無法進行任何借款,直到買方將現金全部提供後,才會解除鎖定並直接過去給買方這樣不就好了
第一次聽到區公所可以登記?這有效力嗎?沒有人這樣講過
@joe720325 我的意思是修法修成這樣就可以解決詐騙問題
你知道我大家都知,只有粒尾不知政府不知
整天說詐騙,司法,刑法都不改,有屁用?
可以修法 債權的確立>>>需要有 銀行金流紀錄證明錢的流向 做雙重確認 ,例如甲欠乙錢 則須有乙把錢轉給甲的銀行金流紀錄證明 不能僅憑一張借據或本票 能大幅度降低被詐騙風險(偽造簽名 被暴力分子恐嚇簽名風險) 同理抵押也是要有銀行金流紀錄證明錢的流向 也杜絕私下非法現金交易
我真的踫過這樣的詐騙手法,我在做仲介時幫親戚賣一間房子,買方是兩個女人號稱婆媳,沒付斡旋就想直接簽約,我堅持做履約而且一定要用我們公司配合的代書,但買方不願意他說履約要付手續費麻煩,我說沒關係手續費我可以請賣方付,代書她說親戚在做代書所以堅持要用親戚,我說不可能,一直說各種理由,我最後叫賣方不要賣,結果買方一直打電話來駡我三字經,我真的覺得那兩人就是想用這種手法過戶別人的房子。
把真的覺得去掉
好險你有警覺性🎉
可以用他說的雙代書嗎?
你的警覺心很敏銳,救了自己。這個買賣房屋經驗要分享出去。
代書她說親戚在做代書所以堅持要用親戚 誰的代書?到這邊看不懂
詐騙就是死罪,那些行為根本要人命。
台灣法官:你那麼多錢 被騙一兩千萬還好啦 詐欺犯人權更重要!!
台灣最美的風景……😂😂😂😂😂
對阿 很多人就這麼一筆資產而已
死罪不執行的話
還有意義嗎😂
司法以死,詐騙,賣毒,殺人,都沒事😢社會不亂才怪
應該修法,代書詐欺需加判重刑。
重刑沒用必須要夷九族
他是假代書,另外當然還有假的檢察官,假的銀行,假的法院等等
政府帶頭詐騙你要政府修法 很難喔
@@正正正-t6z現在立法院充斥著強共弱台、一心為自己擴權而修法的藍白立委,要它們放棄任務,專注修單純與人民相關的法律確實有很大的困難度!
@@WishPeace4ever老哥都執政多久了 還在怪在野喔
詐騙真的會逼死人,真的改判死刑...
不可能阿.....畢竟靠山是
柯X哲
綠友友,,,, 麻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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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刃中華民國 確實是在野黨黨主席的責任 。 監督執政者不當
為什麼追不回?台灣的法律沒有保護人民
可以追回啦 之前三重那個被騙的就有拿回來
詐騙真的判太輕,政府不加重處罰,台灣就是天堂
政府就是最大詐騙集團 司法 也替詐騙服務 民進黨貪汙腐敗 世界一流
阿政府本身就是莊家,你覺得勒?上次抽獎事件還不懂嗎
@@Grace-op6df所以就多殺幾個政府官員 看到就殺 反正也不會死刑。自己這輩子也無法翻身只好殺人了😂
每年花幾億養了一推廢物在修法!修了幾十年也修不出一個毛出來!
他們只會修2種法:
1.修對自己有用的利益法
2.修釣魚竿法
全世界看到台灣 貪污黨執政後 台灣不再是寶島 淪落成詐騙天堂 行人地獄
因為牠們高官也有參一咖
這倒底要修啥法... 對方未交款 你就交房 ?? 對方拿到房子去借款 有啥問題? 全合法阿 只有買家對你的借貸關係 還沒結束 賣方自己要先交屋的 這修法要修啥 ???
代書可以過戶業主的房產到自己名下?!不就是五億小朋友謀財害命案的粗糙版嗎?!
不是過到自己名下,是完稅款及尾款都還沒付就直接過到買方名下,然後買方立刻將房屋拿去抵押借錢
@@蟲蟲-y7o套招的,感謝告知。
雖然只當了兩年地政士 但我看不懂這算甚麼詐騙 就是你沒拿到錢就交貨而已啊 毫無技術含量
天下沒有幾個人敢做壞事。做了財物不是自己的也會充公不見。因果循環,不得不信。歷史教科書都有人物背景,貪官污吏最後都是不好的下場。
最後要辦理過戶時,改成屋主必須親臨或可由直系血親代理,與代書一同前往
雖然麻煩,但為了安全買賣房屋,即便人在國外回辦理野值得
仲介業者及代書涉案詐騙就刑事案件。代書涉案刑事成立就吊銷證照。
房子被騙的都是很難賣的人,我身邊的人咱那麼好賣
台中五億遺產的那個高中生命案件最經典了!應該可以拍成電影了!👍
誰敢得罪綠共黨
台灣不是有引以為傲的選舉權和民主自由嗎? 民主怎麼變成了黨主?真悲哀,選來選去都是為了票房收入,且主演的越來越爛導致冤案不斷,天下烏鴉一般黑,政客就是喜歡自導自演。
為何那麼多年,詐騙還是猖獗.因為罪刑太輕,獲利驚人.關了沒多久,假釋出來繼續騙.根本輕鬆發大財
詐騙這麼多是因為傻瓜太多,騙子都快不夠用了!
民進黨八年來擁有絕對的實力,但卻毫無作為。
這就是真相。
黑道治國啦,怎麼可能加重😂😂😂。
詐騙CP值高啊
不可能會有這種事啦 民進黨總統會幫我們找回公道的 要是能讓民進黨發動戒嚴獨裁就好了
沒判死刑,詐騙永不停,受害永遠是老百姓
應該要立即判死刑 而且無條件執行
你要先把人權團體滅了 才有可能
死刑還不是一樣殺人
看這麼處刑:首先鞭刑接著傷口灑鹽放個幾天最後送焚化爐
買房子要用履約保證
他們應該也不懂,而且感覺很急著要用錢,急著賣。
他們也貪心,買方要用比較高的價格買他的房屋,他們也不覺得不正常
詐騙無恥應判重罪!!
要避免這個詐騙,有一個非常有用的方法,房貸就算繳完也不要銷戶,這樣有任何過戶行為銀行都會通知你
網路詐騙已經將重點放在房地產上!
很實用 ~
很久以前 看過 大馬路上一個 很可憐的阿伯(約莫10幾年前,不超過18年前的事情)
台北市 整棟透天房子
被莫名其妙騙走
講白 阿伯只是為了換
網路上2000元還是3000元的 台幣禮卷面額
只交 身分證 資料(不確定是影本還是正本)
換個禮卷 而已
短短 幾個月
某天就被通知 房子已經被過戶
他事後 跑了警察局
法院 所有想的到的政府單位
全部 束手無策
我真的覺得
哪位阿伯 好可憐 .....
看過一個法官轉律師的播主說,法院應為民眾主持正義,明知道這是詐騙集團,應該有道德勇氣判這種過戶或負債無效,保護人民的財產。
😢
詐騙手法從假代書真過戶到五億高中生,假結婚滅口過戶,說明了房產買賣交易的破口已經需要政府單位做一個金融防密機制,身份証件、印鑑、權狀不離身、眼、拒絕代書代辦,一些假中獎、假資訊騙個資都要消滅。法院不可隨便無罪推定,因為這些案件當事人都是有計謀犯案,只能說從重量刑才可以直搗賊窩!
是台灣人很可憐。。。哈。民主
台灣不是有引以為傲的民主自由司法獨立公正嗎?這麽明顯的詐騙,法院竟然束手無策?連人民的生合和財產都保護不了就民民主自由?
房仲聯合代書詐騙屋主
那個調節過戶的司法體系的漏洞從10年前到現在從沒改過呢, 沒有身分證明是本人或是代理權委託的狀況,就能承認存在帳務也是挺謎的
覺得這邊是必須要 要嘛本人證明文件以及持有房產證明吻合,或是債務是由法院證實(這邊是避免有人欠債惡意不還)才得以執行就好
就是刑責太輕,利益>風險,可以詐騙。
最主要,對於詐欺犯太寬容,要加重刑罰,最輕10年起跳,我就不相信有詐騙願意用10年換短暫的利益。
然後脫產或者名下沒有財產,就可以無事一身輕了,出來還可以享受,台灣法律就是對詐騙太寬容
50年吧!關到死😊
一個不動產上千萬 10年也值得😂😂😂
最輕10年起跳,太輕了最少15年,加個鞭刑500鞭.
問問立委
說的沒錯呀~防堵只是治標不治本,詐騙不嚴懲有屁用?就跟零元購一樣。
不免讓百姓懷疑這些法律制定者跟法官們是不是都跟詐騙都是同一個籃子內的。
連他們的代書也一起騙,經過國家考試的代書,也一起跟著騙
這不是詐騙,這是明搶,是政府司法給黑社會靠山
沒錯政府肯定拿不少
司法黃牛 蟑螂法拍屋⋯⋯
政府在哪??都沒有作為😢😢
小英集團8+9橫行,黑道當民進黨各地黨部主委,還入主中常委
政治獻金即黑金,當然要為黑社會罪犯當靠山,不然政客為甚麽拼個你死我活都要掌權。
詐騙的判刑真是非常輕❤猖獗無誤❤法律觀感不佳❤請檢討❤感謝🙏
騙過法院的情況下被過戶,還有騙過調解委員會的那種情形。政府不用賠嗎?什麼年代了還用最古老的驗證方式?
我從事會計審計相關,政府確實是最浪費紙的東西
這是真實案例,而且已經法拍無法恢復原狀。證明非常多公務員就是個酒囊飯袋
我覺得這根本就是政府的錯,我覺得是政府在幫助詐騙,怎麼可以屋主不到就把房子拍賣了?
真的!我有一個朋友就被騙,然後那代書還拉上一個律師朋友,結果我去查發現那個律師在台北市一小有名氣的融資公司工作,而且那間公司有連鎖還有一些社會新聞糾紛的問題!
詐騙就該死刑
亂世用重典!
身為法院不會查證 ,這樣不就成為詐騙的幫兇!
因為查證的人力、業務成本太大,光是現在推出的土地房子異動通知簡訊,這個可不是免費,是要給電信公司費用的,沒額外的預算,法院很難做到。
錢匯到之後再給地契啊!
後面塞錢,哈哈妳知道的,臺灣只要膩有錢,都能活著走出來,繼續做 嗯
代書知法犯法!該重判配合高利代
不要說個人買賣房屋,連銀行都被代書搞過,曾經有建商跟銀行借土建融,房子蓋完土地要過戶還給建商,結果代書辦過戶的時候跑去設定抵押權給地下錢莊,預售屋主拿到有抵押權設定的房子,整個起笑,後來建商銀行代書3方都被告,從此之後銀行只敢用內部有認證的代書
更可怕的是,若詐騙集團還勾結政客,有了一個守門人保護,受害者更是求助無門
應該要強制詐騙所得不成立,過戶無效才是,政府就是沒作為才會這樣
鬼島法官/棍不會幫被害人告偽造文書,或使公務員登錄不實罪,你還得遇到沒分到錢或有良知的律師.....
+1
無能的司法
是無能的立法者
@@ericx4347
的確是!
全面執政八年
現在邁入第九年
好不容易有機會再推給在野黨
無能的司法。
@@ericx4347對啊過去八年只會為黨貪,現在還在亂
不是無能 是共犯
詐騙技術和手法越來越進步!! 為什麼 ? 來錢快,刑責低,政府又配合,哪邊找這樣的國家
新加坡
緬甸
低風險高報酬
律師和法官都加入詐騙,你可以怎麼搞?
總而言之就是法律無用,重大刑事案件及金額龐大的詐騙一律死刑,你看看會不會明顯改善
詐騙真的太猖獗
沒判死刑根本無法壓制
當年綁架案猖獗,就是立法綁架不論首從一律死刑,才讓綁架案消失好長一段時間!
詐騙手法越來越多 然後不判死刑 呵呵
要法條說能判死刑
詐騙集團大佬是大金主,沒人敢動😊。
問問立委
房子被騙一次,老百姓大概這輩子就毀了...
遇到狠的,把房子再去搞 高利貸,讓你拿回房子 死更慘😂。
@@李瑞祥-d9o 被雙重詐騙不會更慘,因為已經自殺
所以老百姓腦袋要是不夠聰明 可能還是租房安全點
@@李瑞祥-d9o 遇到這種直接一起下地獄就好 反正都活不成了 也別讓對方活了
下地獄?地獄在人間@@林元豊-z2e
薔薔爸太厲害了👍
官商勾結
朋友說在台詐騙就是超高暴利刑責極低,騙個幾單把錢藏好,關幾年出來也不愁吃穿。
為何不廢除仲介制度,買房一手交錢,一手交房,就像買菜一樣,就不會被騙。這麼簡單。
真的不需要仲介
再同意不過,仲介只是比你多去上三天課,什麼都不懂的ㄧ堆,我才不要把房子交給這種人去過戶
你要找有牌的仲介公司,那種雜牌的仲介或是很多人不想付仲介費,就會遇到這種詐騙的....詐騙都是挑自售屋、無欠貸款銀行抵押的賣方。
五億高中生命案到底什麼時候司法才正視? 台灣怎麼變成這樣
也可以修法 房子買賣過戶或抵押後 1年内禁再次貸款抵押(包含融資貸款 當鋪等等) 1年内禁買賣轉讓 可以減低騙房風險
果然是國營事業,法院完全不當一回事,一個銀行員摸走幾萬元可能還罰得比較重
銀行是企業,詐騙是個人,台灣政府跟法律不重視個人只重視大企業
只能說 房屋交易過程其實是有漏洞的,應該修法的
你厲害,你來修法。
你懂現行sop嗎?
懂法學理嗎?
@@Joanchen96 你這邏輯,整個傻眼
在其位者謀其政, 假設你家前面的公路有一堆坑洞導致很多人摔車, 請問是負責修路的人去修, 還是你說要修的時候別人回你 , 你厲害你去修路阿, 你懂修路嗎?
有漏洞本來就可以提出來, 沒有漏洞就不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轉走,不懂你這樣回是什麼心態?
@ 我才傻眼,你這邏輯還說別人,法律拿來比馬路坑洞。只說一句有漏洞,跟只剩嗓門沒大腦的主管有什麼不同,完全沒有解決問題的能力。
當你有能力提出有效實質性的建言,解決這些問題,才有資格批評別人做的規範。
@@Joanchen96 好喔,你說的對, 以後你遇到明顯有問題的事情,請先成為這方面的專家,不然就閉嘴, 我也懶的說什麼了
@@Joanchen96 你厲害,你最懂了,好棒棒!
那你拍影片來告訴大家怎麼防範詐騙,人家沒說錯啊,你在著急什麼?
108年就有代書將客戶的房子登記信託在自己名下,還把客戶的房子( 等於已經是自己的房子), 設定 抵押貸款。
法院有判決。
109年又 同樣的方法 騙了一位。
詐騙島豈是虛名
這些房仲放款金主以及詐騙代書,這些人ㄧ定都會受報應的,欠人家這債這輩子你沒還的,你的家人父母小孩都要幫你還的,錢怎麼來就會怎麼離開的,這些靠騙來的不義財,都守不住地的啦
他們如果相信就不會犯法了。
詐騙者可惡,但更人渣的是躲在後面的法務部跟立法院,尤其法務部總是以不符比例原則為藉口反對將詐騙刑責加重
你要加重刑罰,但是人根本沒有抓到,真正的詐欺犯都在海外。抓到的都是受害者,你以為車手是真正的詐騙犯嗎?他們只是去找工作,結果被公司騙了,你們都搞不清楚狀況。
真的要把這種惡劣代書好好懲戒,讓他們再監獄裡面償還犯罪所得跟損失的賠償,讓他們勞動償還。
真的支持詐騙重刑,這些人害受害者,一生都在悔恨跟痛苦
錢沒進來,怎麼可能過戶給他,如果是我 我一定會要求錢先進來在辦理過戶,如果對方沒辦法接受 那頂多不賣而已,我是地政人員 這種騙術只能騙那些不懂的人而已。
@@王冠雄-m8e 不用過戶,交了定金,代書會要求賣方拿房契 印鑑證明給他,等最後尾款給了再過户,這時拿房契 印鑑證明去跟認識的高利貸借錢,多少他說的算,最後說不買了賠你違約金,然後高利貸就能玩你全部財產了。
台灣亂世需重典...
公證人律師,跟詐騙還是同夥....你怎麼防???
台灣地政、戶政,可以不要一直賣資料給民間代書嗎?
🤤🤤🤤🤤🤤🤤🤤🤤🤤🤤🤤🤤
原來詐騙和法院是一伙的
不是 是詐騙連法院也騙了 該做的是立法要把詐騙罰重一點才是 最重應該死刑
真的讓人感覺有插乾股…..酒駕和詐騙明明是全民最討厭的偏偏就是政府無作為⋯⋯
@@阿祥-w8n打著“人權”招牌不敢判死刑也不敢執行、也不效法新加坡的鞭刑!放任詐騙為所欲為🤬🤬🤬這就是我們的無能政府🤬🤬🤬打詐單位居然還敢要幾十億的預算,不知道哪來的臉😒😒🙄🙄
因為政府有收入啊…
代書可以這樣為所欲為???
只能說盡量提高警覺要賣房子的話或者要貸款(稍微跟家裡的人商量一下,大家可以互相注意提醒一些危險因素,避免被詐騙),還有就是自己去找~房屋仲介公司~不要拿信箱裡面的廣告單~委托他們去買賣房子或者是房屋貸款~這是最好的安全保障⋯
無能的司法,辦公事設一堆
詐騙越來越多
詐騙直接嚴判 不就杜絕 問題還是在政府啊
空口套白狼,還讓受害者求償無門~根本是司法腐敗
房屋所有人名下沒有買賣價款匯入顯然買賣並不成立,法官請明察
1.要立法房屋過戶後3個月內不得抵押貸款
2.房屋買賣方都必須親自到地政事務所核對身份,並與銀行確認買賣款項確實匯入房屋所有人名下帳戶,方可交付證件
買押連件,這句有點怪,意思錢先匯給賣方?才交產權給買方?
厲害了我的國家
詐騙行之有年 政腐管了嗎?
還是說其實是自家產業 要開後門呢?
政府這樣就法拍 沒有責任? 詐騙刑責不加重 難怪是高投報行業
政府要不要查一下,當舖,代書等業者,有沒有跟詐騙集團掛鉤的?尤其搞民間借貸的業者,是不是白手套?用來製造斷點的?
當然有!
政府經營的
演戲作全套 🔥
打詐辦公室還有臉要73億預算, 被卡在立院剛好而已
兩個在國會
擋住打詐中心預算的
白藍叫兩黨,
本身就是台灣最大詐騙集團!
只有低能兒無腦憨草莮,
才會相信土城卡提諾現在剃光頭的那個哭屁教主捐200給他買豪宅!
真的有夠低能的!
🦠🧠🌱💩👎👎👎
臺灣真的詐騙超誇張,認識的代書最近在幫忙一位客戶處理,被股票金融詐騙300萬,然後還跟地下錢莊借錢來處理(可能急於要錢?但實在不懂為何跟地下錢莊借錢?),本來要30萬利息幫忙談到10幾萬(代書也是厲害了)。
直接報警 抓地下錢莊阿 !
@@小黑鮪魚 只要不超過利息上限,地下錢莊沒事的
不止司法 連立法的也無能
立法?你搞錯了吧。你立法好了,大法官說違憲,你難道去找大法官討解釋?
@@漁兒魚餌詐騙有違憲喔 亂帶風向 然怪小草討人厭
藍白無能立委癱瘓國會
@@漁兒魚餌大法官只有對死刑解釋,這不一樣但是大法官的作法藐視死者的人權能不能下架這些大法官,還是要靠立法院來對付了。
立法委員不應該用民選的,而是應該由法學與犯罪學專家來制定。有些立委甚至有黑道背景,能期待什麼嗎?
良心用心的好新聞,還細心作動畫,不是只有採訪👍👍👍
政府不可能 嚴刑峻法 因為 這樣才有油水拿 又不用還給百姓
這個仲介是什麼仲介~所以買賣房子真的寧可多花一點服務費來保障
地政士所有政府機關最爛的 要領個錢都會被問一大隊 半個房屋過戶就那麼簡單嗎
對阿,就是那麼簡單
堆 辦⋯ 發問者是外國人嗎
登門找你的,都是有問題了⋯⋯每位都需🈶️危機意識
@@曾盈綾 有大型房仲 配合代書一起搞的,不一定是找上門的,最好認識信的過的代書,不然只能祈禱別遇到狠人。
@ 要治療這個很簡單,仿效日本'重罰治國、加重刑責即🉑️、人生最重要的不是錢'是自由(別下牢獄)與健康
0:16 是不是薔薔爸
對
我本來沒認真看,結果誒?
他爸真的很正氣~
賣方一定要堅持用自己認識的代書,不然付定金,房契 印鑑證明 都再對方代書手上,怎麼死都不知道😂。
可是像5x高中生那一個
他爸爸也是找認識的啊,也是被弄
@BB-fe8gb 找認識的,被坑怪不得別人,只能認了。
台灣要有鞭刑的罰則才能有效地赫阻這些吃人不吐骨頭的惡人,因為打在他身時才會讓他感受詐騙他人的惡劣行為傷人多痛
乾脆由政府單位由地政機關一手交錢一邊過戶
買押連件,為何放任仲介特約地政士拿本票給買方簽??
政府就是雙面刀鬼有問題啊⋯⋯
取消代辦、由本人親自參與才能異動
法院可以全身而退阿,好神奇😂😂,一點責任都沒有,無調查清楚就宣判,感覺很怪,判錯應該是法院相關人士擔起責任,這樣往後他們會更加謹慎審理,也能為百姓做最後把關,不是為官者都無需承擔相當責任,這樣難抑制一條龍的恐怖不法產鏈產生
律師 警察 法官 檢察官 各級司法人員 在法院訴訟最前線看清台灣的法律漏洞和各式無罪的詐欺案件所以也開始下海詐欺人民錢財了
目前在(綠圾)詐騙政腐下,全部已淪陷!
菲律賓化、墨西哥/巴西化、共產黨化 !
越來越嚴重,甚至接近亡國感!
⋯⋯⋯⋯⋯⋯⋯⋯⋯⋯⋯⋯⋯⋯⋯⋯
冥進黨政腐,已把詐騙集團 (國營化)!
牠們自己本身就是詐騙首腦(莊頑)!
🛑 有很多不法蟑螂,包括⋯⋯⋯
* 法院內不肖蟑螂 (髒螂)
(Exe: 書記/事務官)
收賄法官,也是大有人在!
* 房屋仲介(蟑螂)
* 不肖代書(蟑螂)
* 不肖銀行員(蟑螂)
* 不肖公務員(蟑螂
* 國營事業的(蟑螂)
* 電信業者(蟑螂)
* 不肖民代(蟑螂)
* 不肖員警 (蟑螂)
* 還有其它不肖代辦業者!
⋯⋯⋯⋯⋯⋯⋯⋯⋯⋯⋯⋯⋯⋯⋯⋯
🔥內神通外鬼、黑白勾結詐騙集團!
洩漏個資、誆騙一般人民百姓!
人民只能提高警覺、自救!!!
十幾年前我嬸嬸他們的土地就是被這種手法騙走,錢沒拿到,又欠一屁股債,最後土地被拍賣,又是被仲介的買走,有這麼剛好?當時我還小,聽我家人說當時覺得覺得不可思議,原來就是這樣發生的
後來他們怎麼做~
@nora9812freelove 有告上法院,後來也是敗訴
@@昇-u7l 辛苦耶
記得要在證件影本加上浮水印寫僅供....使用
放心 政府不會解決這件事情的 自求多福囉
在詐騙橫行的台灣不動產交易還是交給合法知名仲介
付傭金保障交易合法比甚麼都重要
該提高犯罪成本 很多犯罪刑責都太低 賭一把很划算的想法讓人忍不住的黑化
1.若想避免這類風險,最佳解方就是善用「履約保證」+「雙地政士」! 影片中有說:會發生此案件多數是「自售」!
2.「戶籍所在地」ㄧ律設定為屋主「現居地」,以防止詐騙集團以假債權將「出租房」法拍!
丫不是丫。最大的問題是,受害者被詐騙。房子並不是經過本人同意被法拍掉的。
既然案件成立,那被過戶的房子不就要還受害人。
第三者保護條款 請自認倒楣 !
可怕,感謝曝光詐騙
華視讚讚讚
現在甚麼都能詐騙
股票房子車子貸款
任何東西都能詐騙
所以台灣法律做了甚麼?執政黨做了甚麼?!
重點:身分證不管正本或影本需妥善保管,有需要用就帶著,不需要用就藏好
詐騙之島😆
嚴法才能真自由
仲介/代書竟然亂搞!😢應該公布仲介的名字。
他改名字就好,應該還要公布照片+身分證字號
愈來愈是質疑政府對詐騙的冷淡?最大的可能是“不法份子摻雜在政府的有關單位”當上下交爭利時,即是國之將亡之兆。
唯有全體人民安全幸福,這個國家才會有祥和瑞氣。
這簡單阿,房子進入買賣程序的瞬間就要去區公所登記,登記中的房子會先被鎖定住,鎖定住的房子無法進行任何借款,直到買方將現金全部提供後,才會解除鎖定並直接過去給買方
這樣不就好了
第一次聽到區公所可以登記?這有效力嗎?沒有人這樣講過
@joe720325 我的意思是修法修成這樣就可以解決詐騙問題
你知道我大家都知,只有粒尾不知政府不知
整天說詐騙,司法,刑法都不改,有屁用?
可以修法 債權的確立>>>需要有 銀行金流紀錄證明錢的流向 做雙重確認 ,例如甲欠乙錢 則須有乙把錢轉給甲的銀行金流紀錄證明 不能僅憑一張借據或本票 能大幅度降低被詐騙風險(偽造簽名 被暴力分子恐嚇簽名風險) 同理抵押也是要有銀行金流紀錄證明錢的流向 也杜絕私下非法現金交易